我叫汪詩奎,安徽省桐城市望城村大樹組村民,我和我媽以及我老婆都是我爸爸用來利用的工具。我們屬于拆遷戶,拆遷政策是按照人口分補償款以及房子,但是我爸爸以我在部隊服役為由,要求我在政治部門開證明然后上訪鬧事,所以我家的拆遷是按人口分的土地補償款,又按老房子面積拆遷補房子。房子分到了,我爸和我媽要離婚,我媽辛苦半輩子家里所有事情都是我爸說了算,拆遷所有款項都是爸爸一人拿了,可是他有外遇,一朝和我媽鬧離婚,家里一切財產全部被他拿走并轉移,上訴法院離婚分割財產,我媽媽都是留有后路,想要挽回他,可是他外遇,家暴,搞得家里雞飛狗跳,甚至要求我付給他18年撫養費,他的腦子里只有錢,不上班不工作,以一人之力搞得我們一家日子難熬。現如今法院判離,可財產分割以他為主。我和老婆孩子如喪家之犬,無家可歸。我們咨詢律師,可是這樣棘手的案子沒有人愿意受理,我媽媽要求分割財產,即房子和錢,可是得到的回復都是,我們無權調用爸爸的銀行流水。我們維權無門,懇請上級領導能夠幫幫我們,媽媽現在抑郁,我們不知道怎么辦?跪求回復
您好,從您來信陳述的內容來看,主要是反映在您父母親離婚糾紛中,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但未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分割。對此,我們建議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法律途徑解決:一是針對一審法院的判決,委托律師在上訴期內依法提起上訴;二是對于一審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,委托律師以婚后財產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,在訴訟過程中律師根據您提供的對方銀行賬戶信息,向法院申請調取銀行流水等其他財產線索。具體情況您可以攜帶案件相關材料到市法律援助中心(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津路18號)向值班律師詳細咨詢。